
一、培養(yǎng)目標
本專業(yè)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 掌握音樂教育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 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的高素質的音樂教育工作者和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yǎng)要求
本專業(yè)學生主要學習音樂教育方面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音樂實踐技能,接受音樂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以及教育理論和教育實踐的基本訓練,形成良好的音樂教師素養(yǎng),獲得從事音樂教學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樂教育研究能力。在滿足“音樂教育工作者”這一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多能一專,以適應社會對音樂文化人才的需求。
畢業(yè)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較扎實的音樂理論知識和運用能力,其中包括基本的音樂基礎理論知識和初步的運用技能以及良好的音樂聽覺和視唱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樂歷史知識和熟悉一定數量的優(yōu)秀中外作曲家與作品,具有一定的音樂分析能力,并能夠利用這些知識和技能解決音樂教學的基本問題。
2.具有一定的聲樂演唱和教學能力、鋼琴彈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樂器的演奏方法;能夠在中等和初等學校組織音樂課堂教學和課外音樂活動。
3.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yè)素養(yǎng)和從事音樂教學的基本能力,熱愛教育事業(yè),熟悉教育學、心理學的基本理論,熟悉教育法規(guī),了解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實際,有研究中學音樂教材與教學設計的能力;掌握現代教育技術,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具備施行素質教育和基礎教育新課程教學的能力。
4.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
5.能運用計算機收集、分析和處理信息,具有使用現代教學設備及手段的能力。
6.了解地方音樂、服務地方音樂教育,能夠準確使用地方音樂元素和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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